中共双河镇委员会 双河镇人民政府关于在全镇贫困户中开展激发内生动力示范户评选活动的通知
索引号: 684771075/2017-0235 公开目录: 乡镇政府文件 发布日期: 2017年06月30日
主题词: 发布机构: 信息办 文    号: 双发〔2017〕28号
 

各村党支部、村委会:

为进一步教育引导全镇贫困户树立“脱贫先立志、致富靠自己”思想,弘扬自力更生、艰苦奋斗的优良品德,不断激发贫困群众脱贫的积极性、主动性,形成“崇尚劳动、脱贫光荣”的社会氛围,助力打赢脱贫攻坚硬仗。经镇党委、政府研究,决定在全镇贫困户中开展激发内生动力示范户活动。

一、指导思想。

以党的十八大和十八届三中、四中、五中、六中全会及习近平总书记系列重要讲话精神为指导,紧扣脱贫攻坚主题,牢固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弘扬社会新风正气,聚集脱贫攻坚合力,教育激励贫困户增强脱贫信心,激发脱贫动能,为全面打赢脱贫攻坚战夯实基础。

二、参评对象、表彰名额及评选条件。

(一)参评对象:全镇176户贫困户。

(二)表彰名额:原则按照贫困户总数的10%进行表彰,贫困户不足10户的按照1户推荐,每村最多推荐2户。

(三)评选条件:

1.符合贫困户脱贫标准;

2.热爱中国共产党、热爱社会主义,践行社会主义核心价值观,遵纪守法,诚实守信,政治品格和道德品质良好,没有违法违纪行为;

3.思想积极向上,自主脱贫愿望强、内生动力足、吃苦耐劳品质好,不等不靠不要。

4.能够主动解放思想、学习新技术、新方法,脱贫技能强、脱贫办法多、稳定脱贫基础好;

5.居住环境干净整洁,有良好的卫生和生活习惯。家风淳朴,家庭和睦,邻里关系和谐;

6.脱贫带动力强,为贫困群众脱贫提供经验和帮助,群众认可度高,社会反响好。

三、评选程序

各村按照评选比例和条件于11月底完成申报工作,镇党委在12月31日前研究确定最终表彰对象。

四、奖励办法

按照精神奖励为主、物质奖励为辅的原则,对评选出的示范户授予荣誉证书,在全镇进行通报,并奖励产业发展资金1000元。

五、工作要求

(一)统一思想认识。各村要高度重视此次示范户的评选活动,要将评选活动作为精准扶贫、精准脱贫的重要工作,推进精神脱贫、激发贫困户内生动力的重要抓手来评选。

(二)严格程序标准。严格按照评选的标准和程序进行,要全面发动群众、依靠群众,注重评选对象的全面性、典型性、可推广性和受教育性,突出评选过程的公开、公平、公正。

(三)注重综合运用。各村要将评议活动与“八个一批”的政策宣传和落实落地、推进精神脱贫、弘扬社会核心价值观等工作进行有机地结合,引导贫困群众振奋精气神,增强主动性,汇集社会扶贫合力,形成浓厚社会氛围,为全镇精准扶贫工作增加新的活力。

附件:双河镇“激发内生动力示范户”评选推荐表。

特此通知

 

                                                                              中共双河镇委员会 双河镇人民政府

                                                                        2017年6月29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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