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相关供应商:
我中心开展政府采购工作以来,参加政府采购活动的部分供应商投标和履约保证金没有按时办理退付,按照政府采购规定及有关部门的要求,从公告之日起至2017年10月31日止,请所有缴纳过保证金还没有办理退还手续的供应商,按照以下要求尽快来我中心办理退付事宜:
一、办理退付所需材料
1、供应商单位介绍信(原件);
2、前来办理退付人的身份证(原件);
3、缴纳保证金的原始凭证(或加盖公章的复印件);
4、供应商基本账户信息;
5、退付履约保证金须提供采购人出具的项目验收证明文件。
二、办理时间
每周一至每周五上午8:30—11:30;每周一至每周五下午3:00—5:30(9月1日后为下午2:30—5:30)。
三、办理地点
延安市新区为民服务中心南区东楼(7号楼)A223室。
联系人:刘女士 任女士
联系电话:0911—2162253 0911—2162254
特此公告
延安市市直单位政府采购中心
2017年8月1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