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社区服务中心),县政府各有关部门、直属机构:
《志丹县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已经县政府研究同意,现印发你们,请遵照执行。
志丹县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
实施方案
为有效提升基层公共文化服务综合水平,按照省市《关于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实施方案》要求,结合我县实际,制定本实施方案。
一、总体思路和工作目标
(一)总体思路
按照公益性、基本性、均等性、便利性的要求,以保障群众基本文化权益为目标,紧密结合美丽乡村和新型城镇化建设,统筹推进镇(街道办、社区服务中心),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基础设施建设,把服务群众、满足需求同教育引导群众、提高群众素养结合起来,努力推进覆盖城乡、结构合理、功能健全、实用高效的现代公共文化服务体系建设。
(二)工作目标
以有场所、有活动、有队伍、有机制为标准,以现有镇(街道办、社区服务中心)综合文化站和村(社区)文化活动室为基础,到2020年,各镇(街道办、社区服务中心)和村(社区)普遍建成集宣传文化、党员教育、普法教育、体育健身、农技推广、卫生计生、便民服务、妇女之家等公共服务于一体的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健全完善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的管理和服务标准,培育基层文化骨干队伍,实现公共服务资源的共建共享,满足基层群众多层次、多样化的基本公共服务需求。
二、工作内容
(一)明确建设规模
1.开展基础调查。对各镇(街道办、社区服务中心)综合文化站、村(社区)文化室(含农家书屋、万村书库)等公共文化设施进行全面调查,包括建设地点、建筑面积、功能布局、人员编制、服务内容、服务人口、服务半径、使用效率等情况。
2.编制建设规划。结合全县经济社会发展总体规划、土地利用总体规划、城乡建设规划,制定志丹县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规划,服务半径不受行政区划范围限制,基本实现对常住人口全覆盖。
3.落实建设责任。镇(街道办、社区服务中心)、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由县政府统筹规划,县文广局负责实施,镇( 街道办、社区服务中心)、村(社区)负责管理运行。各相关部门要立足职责,分工合作,加强协调指导,共同推动工作落实。
4.完成时限要求。到2018年底,镇(街道办、社区服务中心)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成率达100%,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成率达60%。到2020年10月底全面完成建设任务,实现镇、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全覆盖。
(二)统一建设标准
1.场地设置标准。按照《乡镇综合文化站建设标准》,各镇(街道办、社区服务中心)、村(社区)应建设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具备文体活动、多功能培训、书刊阅览等基本功能,有条件的可增加广播、展览等功能。镇(街道办、社区服务中心)、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应按照人口规模和服务半径,因地制宜建设文体广场、宣传栏(含阅报栏、电子阅报屏和公益广告牌)、简易戏台舞台等设施。
2.设备配置标准。镇(街道办、社区服务中心)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设备配置按照《陕西省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指导标准》执行(见附件)。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设备配置原则上应达到“四个一”(一套群众文化器材、一套广场音响器材、一套广播影视器材、一套体育设施器材)。
3.人员配备标准。各镇(街道办、社区服务中心)和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工作人员按照要求配备,也可通过购买服务、调剂等方式配备文化体育志愿者,解决专职人员不足问题。有条件的镇(街道办、社区服务中心),可设立文化管理员、社会体育指导员等,鼓励村(社区)干部、当地优秀人才、“三支一扶”大学毕业生、大学生村官、志愿者、第一书记等从事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管理服务工作。
(三)整合现有资源
1.利用闲置场地。镇(街道办、社区服务中心)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重在完善功能。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主要依托村(社区)便民服务中心、城乡社区综合服务设施、文化活动室、农家书屋、闲置中小学校舍、闲置镇政府资产和新建住宅小区公共服务配套设施、农村文化中心户(大院)、农家乐等建设。
2.做好衔接融合。在镇(街道办、社区服务中心)和村(社区)党组织的统筹安排下,发挥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的终端平台优势,充分整合利用宣传文化、党员教育、科学普及、普法教育、体育健身等设备资源,实现与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功能深度融合,提供综合性服务。
3.整合服务内容。以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为依托,推动文化信息资源共建共享,提供数字图书馆、数字文化馆等公共数字文化服务。一是推进广播电视户户通入户,提供应急广播、广播电视器材设备维修、农村数字电影放映等服务。二是文化馆、图书馆设立总分馆,在各镇(街道办、社区服务中心)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文化馆、图书馆分馆。在村(社区)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基层服务点,推进区域内文化艺术资源和公共图书资源共建共享和一体化服务。三是整合农家书屋、万村书库资源,与农村中小学校图书馆共建共享,设立公共图书馆服务体系基层服务点,纳入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管理和使用。
(四)健全服务内容
1.科学设立基本服务项目。制定《志丹县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基本服务项目目录》,重点围绕读书看报、广播影视、文艺演出、文体活动、展览展示、教育培训、道德讲堂等,科学设置具体服务项目“菜单”,采取“订单”的服务方式,确保供需有效对接。整合公共文化资源,实现人、财、物统筹使用,将基本文化服务功能与党员教育、科学普及、普法教育、体育健身、养老助残、妇儿关爱等公共服务职能结合起来,使中心成为基层公共文化服务重要阵地。
2.开展宣传教育活动。采取政策解读、专题报告、百姓论坛等多种方式,宣传新时期党和国家的重大改革措施及惠民政策。利用宣传栏、展示墙、文化课堂、道德讲堂及网络平台等载体,举办道德模范展览展示、巡讲巡演活动,培养群众健康的生活方式和高尚的道德情操。利用特色历史文化资源,加强非物质文化遗产传承保护和民间文化艺术之乡创建,开展非物质文化遗产展示,民族歌舞、传统体育比赛等民俗活动,打造基层特色文化品牌。积极开展艺术普及、全民阅读、法治文化教育、科学普及、防灾减灾知识技能和就业技能培训等,传播科学文化知识,提高群众综合素质。
3.丰富群众文体活动。依托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支持群众兴办读书社、书画社、乡村文艺俱乐部等团体。结合中华传统节日、重要节假日和重大节庆活动中,通过组织开展读书征文、文艺演出、经典诵读、书画摄影比赛、体育健身竞赛等文体活动,丰富群众精神文化生活。加强对广场舞等群众文体活动的引导,推进广场文化健康、规范、有序开展。工会、共青团、妇联等群团组织要以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为载体,开展职工文化交流、青少年课外实践和妇女培训等丰富多彩的文体活动。
(五)鼓励创新服务
1.创新服务方式。进一步完善公共文化服务中心免费开放机制,健全基本服务项目,实行错时开放。根据群众文化需求,广泛开展流动文化服务,把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成流动服务点,积极开展文化进社区、进农村及区域文化互动交流等活动。
2.创新传播手段。充分发挥互联网等现代信息技术优势,利用公共数字文化项目和资源,为基层群众提供数字阅读、文化娱乐、公共信息和技能培训等服务,进一步推动文化网络电视进村入户入站。
3.创新运营方式。鼓励企业、社会组织和其他社会力量,通过直接投资、赞助活动、捐助设备、资助项目、提供产品和服务,采取公益创投、公益众筹等方式参与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管理。探索开展社会化运营试点,通过委托或招投标等方式吸引有实力的社会组织和企业参与基层文化设施运营。
三、实施步骤
(一)制定方案。2017年9月底前,在深入调研、广泛征求意见的基础上,结合“十三五”规划,制定落实方案和具体建设计划。
(二)试点示范。2017年10月至12月,在部分镇、村(社区)进行试点,探索符合各地实际、具有推广价值的建设模式。
(三)全面推开。2018年1月至2020年10月,按照具体落实方案和建设标准,全面推开建设工作。
(四)评估验收。2020年11月至12月,成立验收小组,对全县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工作进行检查验收,并形成总结报告。
四、工作要求
(一)提高思想认识。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是党和政府开展基层工作的基本阵地,是公共文化服务体系的重要组成部分,是保障广大基层群众基本权益的重要基础。各有关部门单位要统一思想,提高认识,加强协作,密切配合,全力推动试点工作的有效开展。
(二)加强组织领导。县政府已将加强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列入重要议事日程,纳入经济社会发展和城乡建设总体规划。各镇政府(街道办、社区服务中心)要切实加强组织领导,落实专人负责,千方百计保证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顺利进行。
(三)强化资金保障。县财政要将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县级补助资金纳入年度财政预算,统筹使用乡村建设、文化体育、科技教育等资金,支持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县文化部门要鼓励和引导社会资金参与基层综合性文化服务中心建设。