志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对志丹县华鼎园等居民住宅小区重大火灾隐患进行挂牌督办的通知
索引号: 684771075/2017-0142 公开目录: 县政府办文件 发布日期: 2017年09月27日
主题词: 发布机构: 信息办 文    号: 志政办发〔2017〕43号
 

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有效提升防火和灭火救援能力,确保全县消防安全形势稳定,近期,县消防大队消防监督人员在监督检查时发现,志丹县华鼎园小区、迎宾尚城小区、志丹采油厂原西区住宅小区3-6号楼和东武沟社区9、11、12号楼存在有以下火灾隐患:

一、志丹县华鼎园小区

该小区位于志丹县城北大桥,2016年投入使用。存在的火灾隐患有:未按规定设置消防车道;室内消火栓系统无水;高层建筑举高消防车作业场地被占用,影响消防扑救作业;自动消防设施与水泵房不能正常联动;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

二、志丹县迎宾尚城小区

该小区位于志丹县城南迎宾大道,2016年投入使用。存在的火灾隐患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停用;室内消火栓系统无水;自动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联动;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

三、志丹采油厂原西区住宅小区3-6号楼

该小区位于志丹县城北街,2009年投入使用。存在的火灾隐患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停用;室内消火栓系统无水;自动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联动。

四、志丹县东武沟社区9、11、12号楼

该小区位于志丹县高级中学对面,2013年投入使用。存在的火灾隐患有:无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室内消火栓系统无水;无应急照明灯、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楼梯间未设置防火门;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

根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A653-2006),综合认定志丹县华鼎园小区、志丹县迎宾尚城小区、志丹采油厂原西区住宅小区3-6号楼、志丹县东武沟社区9、11、12号楼存在的火灾隐患为重大火灾隐患。

鉴于上述小区均为高层住宅建筑,住户较多,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酿成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对此,县政府决定对志丹县华鼎园小区、志丹县迎宾尚城小区、志丹采油厂原西区住宅小区3-6号楼、志丹县东武沟社区9、11、12号楼重大火灾隐患进行挂牌督办。挂牌督办期间,请县公安局、安监局、住建局、物业办及保安街道办、社区服务中心等单位结合各自职责,认真督导整改,确保火灾隐患及早消除。

志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26日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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