县消防安全委员会各成员单位:
为进一步加强高层建筑消防安全综合治理工作,有效提升防火和灭火救援能力,确保全县消防安全形势稳定,近期,县消防大队消防监督人员在监督检查时发现,志丹县华鼎园小区、迎宾尚城小区、志丹采油厂原西区住宅小区3-6号楼和东武沟社区9、11、12号楼存在有以下火灾隐患:
一、志丹县华鼎园小区
该小区位于志丹县城北大桥,2016年投入使用。存在的火灾隐患有:未按规定设置消防车道;室内消火栓系统无水;高层建筑举高消防车作业场地被占用,影响消防扑救作业;自动消防设施与水泵房不能正常联动;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
二、志丹县迎宾尚城小区
该小区位于志丹县城南迎宾大道,2016年投入使用。存在的火灾隐患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停用;室内消火栓系统无水;自动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联动;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
三、志丹采油厂原西区住宅小区3-6号楼
该小区位于志丹县城北街,2009年投入使用。存在的火灾隐患有: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停用;室内消火栓系统无水;自动消防设施不能正常联动。
四、志丹县东武沟社区9、11、12号楼
该小区位于志丹县高级中学对面,2013年投入使用。存在的火灾隐患有:无火灾自动报警系统;室内消火栓系统无水;无应急照明灯、安全疏散指示标志;楼梯间未设置防火门;未经消防验收擅自投入使用。
根据《重大火灾隐患判定方法》(GA653-2006),综合认定志丹县华鼎园小区、志丹县迎宾尚城小区、志丹采油厂原西区住宅小区3-6号楼、志丹县东武沟社区9、11、12号楼存在的火灾隐患为重大火灾隐患。
鉴于上述小区均为高层住宅建筑,住户较多,一旦发生火灾,极易酿成群死群伤恶性火灾事故。对此,县政府决定对志丹县华鼎园小区、志丹县迎宾尚城小区、志丹采油厂原西区住宅小区3-6号楼、志丹县东武沟社区9、11、12号楼重大火灾隐患进行挂牌督办。挂牌督办期间,请县公安局、安监局、住建局、物业办及保安街道办、社区服务中心等单位结合各自职责,认真督导整改,确保火灾隐患及早消除。
志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9月26日