索 引 号: |
106077897/2017-0048 |
公开目录: |
县政府办文件 |
发布机构: |
政府办 |
发布日期: |
2017年12月18日 |
名 称: |
志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关于进一步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通知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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文
号: |
志政办函〔2017〕55号 |
主 题 词: |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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各镇人民政府(街道办、社区服务中心),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 为进一步提升政府工作的透明度,保障公民的知情权、参与权,按照《政府信息公开条例》规定、省市政务服务和政务公开考核要求,现就加强政府信息公开工作有关事宜通知如下: 一、内容要求 按照“公开为常态、不公开为例外”要求,各镇办、各部门单位要将涉及群众切身利益的政府信息主动、及时、准确、全面地在县政府门户网站上予以公开(附件1),且每年2月底前公开本单位的信息公开年报,对于2016年信息公开年报未报送的镇办、部门单位,请及时报送信息办予以公开。 二、时限要求 各镇办、各有关部门单位要于2017年12月21日(星期四)前将拟公开的政府信息以及对应的保密审查表(附件2)填写完整并加盖公章后,以照片或传真的形式报县信息办。联系人:刘安之;联系电话(传真):0911—6625188;QQ:371650199。 三、工作要求 (一)加强组织领导。政府信息公开是市对县年度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组成部分,各镇办、各有关部门单位要高度重视,把政府信息公开工作作为建设法治政府、服务政府、透明政府的重要举措,列入重要工作议事日程,严格遵循《志丹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制度》,及时高效的公开相关信息,提高政府透明度。 (二)注重舆情引导。各镇办、各有关部门单位对于一些涉及面广、社会关注度高的政府信息,在公开前做好预判、应急预案;在公开后,要跟踪舆情,主动引导,防止因信息公开工作造成工作被动。 (三)强化考核问责。由县政府办公室牵头,县监察局、法制办、行政审批办、信息办等部门单位参与,每年进行一次全面考核,结果将作为全县目标责任考核的重要参考。要对公开的内容严格审核把关,确保信息的真实性、准确性和时效性,对延误工作、内容失实、违反纪律的,依法依纪依规追究相关责任。 附件1.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分解细化表 2.志丹县政府信息公开保密审查表 志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 2017年12月16日
附件:
【保密审核表.doc 26K】
【2017年政府信息公开工作要点分解细化表.doc 49K】