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志丹县政府信息公开指南
2017-03-14 15:05  
 索 引 号 01607789-7-2017-00l  公开方式 主动公开  公开日期 2017-03-14

为了方便公民、法人和其他组织申请公开县政府信息,根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和省、市政府信息公开指南及《志丹县政府信息公开办法》制定本指南。

一、县政府主动公开信息的主要内容

县政府信息的公开工作由县政府办公室和县政府各工作部门、直属机构依据《中华人民共和国政府信息公开条例》及《志丹县政府信息公开办法》,按照本部门工作职责分别负责办理。县政府办公室负责主动公开以下信息:

(一)县政府规章和其他规范性文件;

(二)县域国民经济和社会发展规划、专项规划、区域规划及相关政策;

(三)财政预算、决算报告;

(四)行政事业性收费的项目、依据、标准;

(五)重大建设项目的批准和实施情况;

(六)扶贫、教育、医疗、社会保障、促进就业等方面的政策、措施及其实施情况;

(七)突发公共事件的应急预案、预警信息及应对情况;

(八)环境保护、公共卫生、安全生产、食品药品、产批质量的监督检查情况;

(九)关于县政府工作部门的管理职能及其调整、变动情况的文件;

(十)关于县政府及县政府工作部门领导成员职务任免的信息或文件;

(十一)县政府以及县政府工作部门领导成员简介(姓名、性别、年龄、文化程度、政治面貌、民族、照片、工作简历、现任职务、工作分工);

(十二)县政府全体会议、常务会议、专项问题会议信息以及以县政府名义召开的工作会议信息;

(十三)县政府领导同志重要内外事活动信息;

(十四)《志政通报》、《志丹信息》、《志丹县政务督查通报》的相关信息;

(十五)其他依照法律、法规以及国家有关规定和省、市政府信息公开规定应当主动公开的。

(十六)以上政府信息在该项信息产生后20日内主动公开。法律法规、政府规章对政府信息公开的期限另有规定的,从其规定。

二、申请公开政府信息的提出

申请人可根据《志丹县政府信息公开规定》第九条的规定提出书面申请,并填写《志丹县政府信息公开申请表》(以下简称《申请表》,附后)。

(一)通过互联网提出申请。申请人在志丹县政府门户网站(http://www.zhidan.gov.cn/)上填写电子版《申请表》,直接在线提交。也可以下载《申请表》,填写后通过电子邮件(邮箱地址:zhidangov@163.com)提交。

(二)书面申请。申请人可从志丹县政府门户网站下载《申请表》,也可以信函、传真形式向县信息化办公室索取《申请表》,填写后通过信函或传真方式提交。提交时请在信封、传真件的左上角注明“申请公开政府信息”。

地 址:志丹县保安镇保安街34号;

收信人:志丹县信息化办公室;

邮编: 717500 。

(三)口头申请。采用书面形式申请确有困难的,申请人可以口头提出,由受理该申请的行政机关代为填写政府信息公开申请。

三、申请公开县政府信息的受理

(一)受理机构:

申请公开的县政府信息,属于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或直属机构职责范围内的事项,申请人应直接向县政府有关工作部门或直属机构申请公开;属于县政府办公室办理的,由县政府信息化办公室受理、分办。

联系电话: 09116625188

传 真: 09116625188

电子邮箱地址:zhidangov@163.com

(二)受理申请时间:

除节假日外,每日为 8∶00—12∶00 ,14∶00—18∶00 ,其中7 - 8 月份每日为8∶30 - 11∶30、15∶30 - 17∶30。

(三)申请的办理:

1 、所有拟公开的政府信息都必须严格按照《志丹县政府信息公开审核制度》进行审核;

2 、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属于公开范围的,将告知申请人可以获取该政府信息的方式和途径、;

3 、属于免于公开范围的,将告诉申请人并说明理由;

4 、依法不属于本行政机关公开或者该政府信息不存在的,将告知申请人;对能够确定该政府信息的公开机关的,即告知申请人该行政机关名称、联系方式。

5 、申请内容不明确的,即告知申请人作出更改、补充。

6 、申请内容涉及第三方的,需书面通知第三方,获得同意后按相关流程办理。

7 、本机关收到《申请表》,能够当场答复的,当场即予答复;一般从收到申请之日起15个工作日内予以答复;如需延长答复期限的,经县政府信息化办公室负责人同意,并告知申请人,延长答复的期限最长不超过15个工作日;申请公开的政府信息涉及第三方权益的,受理部门征求第三方意见所需时间不计算在上述规定的时间内。

8 、本机关处理政府信息公开申请的流程可参见附件流程图。

9 、政府机关依申请提供信息的收费项目:

(1)检索费;

(2)复制费;

(3)邮寄费。

申请人确有经济困难得凭有关证明,经批准后可减免相关费用。

四、对本机关政府信息公开工作的监督

申请人认为本机关未依法履行政府信息公开义务的,可向志丹县监察局投诉。投诉电话:09116624184。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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