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 | 志丹县食品药品监管问… | 2017年10月12日 |
· | 志丹城区空气质量满意… | 2017年09月07日 |
· | 志丹县智慧城市建设调… | 2017年05月12日 |
· | “精准扶贫”政策群众… | 2017年05月17日 |
· | 智慧城市建设研究网络… | 2017年05月16日 |
信件内容 | |||
流水号 | 20171110001 | ||
标 题 | 关于灵皇地台怡馨苑物业收费虚高的实名举报 | ||
姓 名 | 任培兴 | ||
地 址 | 灵皇地台怡馨苑小区 | ||
邮 箱 | 371567954@qq.com | ||
发件IP | 124.89.126.* | ||
写信时间 | 2017年11月10日 | ||
信件内容 | 我所在的灵皇地台怡馨苑小区是楼层为6层的多层住宅小区,通过查看《陕西省物业服务收费管理实施办法》,我要维护业主、使用人和物业服务企业的合法权益,举报本小区内没有绿化,没有居民公共健身设施,楼道内无人打扫,也没有基本的门铃电话等服务设施,物业宫内也没有相关的服务内容、服务标准以及收费项目、收费标准等有关情况,违反了《办法》内的基本物业条款。通过陕西省物业服务收费指导标准得知,我小区物业公司服务等级应属于等外标准0.3元/平米/月,然而实际物业费已经达到0.5元/平米/月,超过了物价局规定的一级物业服务标准。我要举报怡馨苑小区物业公司收费不明,价格虚高,乱收费,高收费现象。 | ||
办理情况 | |||
处理状态 | 已处理 | ||
回复内容 | 网民你好,来信收悉,责令县物业管理办公室对所反映问题答复如下: 1、经询问该公司法人代表及该小区业主委员会主任、查阅服务合同,可以确定该小区物业服务费为0.38元/㎡?月,服务等级为三级服务,除约定的物业服务费以外再未收取其他任何费用,居民提出的0.5元/㎡?月无任何依据。另:根据延安市物价局《关于贯彻落实陕西省物价局关于放开部分物业服务价格意见的通知》(延市价发[2015]23号),非保障性住房、办公用房物业服务费实行市场调节价。 2、小区内绿化、公共建设施舍、对讲门等基础设施建议由规划部门查阅准建资料,核对是否按照设计要求修建。 3、该物业公司服务的小区后怡馨园小区、红都小区,经实地查看,该物业公司办公地点在红都小区院内,物业公司服务内容、服务标准、收费项目及收费标准等都悬挂在办公场所内。 4、楼道内卫生问题:经询问,该小区楼道内卫生为每周彻底清理一次,全天不定时保洁,针对该问题,我办已督促该小区物业公司法人代表,要求加大卫生清理力度,如住户不满意当前服务的物业公司,则建议按照陕西省物业管理条例相关对定,由该小区业主委员会报请灵皇地台社区组织重新选聘物业服务企业。 志丹县物业管理办公室 二零一七年十一月十三日 |
||
处理对象 | 县长 | ||
处理时间 | 2017年11月13日 |
志丹县人民政府办公室主办 志丹县信息化办公室承办 电话:0911-6625188 网站标识码:6106250020 ICP备案号:陕ICP备13008539号陕公网安备 61062502000009号 志丹县社会事业大楼307室 |