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标题 | 原纸坊行政村村支书与高庄湾队长贪污我户低保救助金 |
发言人帐号 | 匿名 |
留言日期 | 2017-10-12 |
处理状态 | 处理完成 |
发言内容 | 尊敬的县领导: 我叫马磊磊,男,志丹县纸坊行政村高庄湾村名。身份证号610625199304170311。我要实名举报我村队长魏怀兵与纸坊行政村村支书刘志忠。 我的家庭是一个特别贫困的家庭,也是一个特别不幸的家庭,我的父亲马万兵,47岁与年因病去世,去世前在交大附属医院住了两年院,花光家中所有积蓄,还负债累累。我的母亲屈志萍,身份证号610625197009250328,贰级多重残疾(聋哑)。朴实的农民,多年来一直操持家务,一直靠种地为生。我的家里特别贫穷,我12岁时,因家里那时候有四个孩子,念不起书,四年级的时候辍学在家拦驴,放牲口。我二弟上到初中辍学在外打工。三弟初中没毕业上了技校,于2016年招女婿到西安临潼。妹妹上初中。父亲走后家里一切重任都在我这个老大身上。 我的姥爷是烈士,马培俊。民政局有档。我爷爷奶奶在我十岁时候去世,民政烈士补助也未见到。 我家于2015年家里成为低保户,低保卡一直在我村队长魏怀兵手里,每一次的补助都由他取走。至今从未见到一分低保救助。因这事我问了队长魏怀兵和大队支书刘志忠,他们表示不可能归还低保卡,还说随意举报,随意去告。队长和支书拿我户低保卡贪污两年多的低保补助。 现在得知扶贫政策发现到户,也没见到什么实质性的扶贫。 我本贫民,无奈现向县各级领导反应,希望各领导明察秋毫。 2017.7.16 志丹县纸坊行政村高庄湾村村民:马磊磊 |
回复时间 | 2017-10-12 |
回复内容 |
网民您好,来信收悉,已责令顺宁镇人民政府就反映问题展开调查,现将调查情况说明如下:
1、低保金未领取。经调查,刘志忠(原纸坊村支书)和魏怀兵(队长)不存在贪污低保救助金的事实,低保救助金由马磊磊本户享受。其母亲屈志萍属于言语二级残疾,目前正在享受残疾人补助金,每年720元。马磊磊现年24岁,目前在志丹县城打工,马伟伟现年23岁,招女婿到临潼,马东东现年24岁在外打工,马丹丹14岁,在上初中。2016年属在册低保户,由于弟兄二人都有劳动力,常年在外打工,家庭生活条件在本村属于中上等家庭,不符合贫困户的标准。2017年6月份贫困户“两线合一”时被剔除。
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